省直有关单位、各设区市委宣传部:
为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先行区建设,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,讲好红色故事,弘扬红色文化,根据《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管理办法》(赣宣发〔2025〕13号),经研究决定,在全省开展2025年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机关事业单位
二、申报范围
(一)2025年实施并于当年完成的红色基因传承项目。
1.陈列展览:开展具有教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红色主题专题展、巡展、联展等展览展陈,基本陈列展除外。
2.社会宣传教育:开展经按程序报批的红色文化讲座、讲坛、论坛、报告会等活动。
3.红色研学实践:开发红色教育资源,组织学生和社会团体参与红色研学实践。
4.红色文化赛事:结合当地红色资源,举办红色主题的演讲比赛、文体赛事、文艺展演、群众性文化活动等。
5.其他大型红色主题文化活动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,不予扶持:
1.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。
2.存在重大法律纠纷、知识产权涉嫌侵权或有争议的项目。
3.其他不应由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。
三、扶持方式
扶持项目资金采取专项补助扶持方式,项目补助分三类,一般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,重点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,重大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。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可适当增加补助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25年5月7日至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期内,按要求填写《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表》。
(二)申报主体属于省直单位的,可直接向省委宣传部申报。其他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,向所在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申报,由设区市委宣传部汇总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。
(三)申报材料按规定管理和使用,不退还,请自行备份底稿。
六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表》。
(二)《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汇总表》。
附件:1.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表
2.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项目扶持申报汇总表
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
2025年5月7日